专刊:翰墨犹香|学术追忆余先予教授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0-16浏览次数:518

在余先予教授追思会上的发言

发言人:刘仁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副校长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

 教育部第五届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参加余先予教授的追思会,缘于我对余老师,这位中国国际私法学界令人尊敬的前辈,由衷的敬意。

余先予教授是我们新中国国际私法学学体系的重要建设者之一。

30多年前,在我最初接触国际私法时,所读的两本教材都凝聚了余老师的心血。第一本教材是韩德培教授主编、余先予教授参编的《国际私法》,这本教材是由当时的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审定、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是我们新中国第一本国际私法统编教材。第二本是余老师独著,由当时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简明国际私法》。这本教材以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录制的余老师授课录像,在当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此外,余老师曾于上世纪80年代初在《法学研究》发表了“关于国际私法对象、范围及体系”的文章,在该文章中,余老师较为详细地阐明了他所坚持和倡导的国际私法学体系。

余老师还曾主编《冲突法》教材,这本教材也是由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审定的统编教材。该教材主要是以冲突法为核心讲授内容的。另外,余老师还著有《国(区)际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专著,较系统而深入研究了各类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在以上教材和著作中,余老师主张,冲突法是国际私法的核心,但同时应囊括国际统一实体法,还主张国家的专用涉外经济法纳入国际私法范畴,他提出“国内专门用来调整涉外经济活动的一些所谓的专用实体法也应当是国际私法的规范构成。”

可见,余老师所建构的国际私法学体系,与我的导师韩德培先生在他主编的《国际私法》中所主张的国际私法学体系,并非完全相同。相较于韩先生的观点,余老师所主张的国际私法学体系范围更为广阔。因此,基于余老师的观点及他的著作体系,在我主编的原司法部统编教材《国际私法》中,我将余老师归为中国国际私法学中的“大国际私法”学派的代表人之一。

在我们今天讲的中国国际私法学派的所谓“大、中、小”国际私法学派中,余老师的主张及著作,当然是有鲜明代表性的。

以上,是我对余老师心生敬意的首要的一点。

第二点,余老师一直以满腔热忱与执着精神致力于实现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的理想,一身钟爱中国国际私法事业。

制定一部系统、完备并体现中国特色的国际私法典,是包括余老师在内的几代中国国际私法学人的共同理想。

上世纪90年代初,邓小平先生南巡后,我国再次迎来改革开放的春天。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在韩德培先生的领导下,拟起草一部助推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国际私法典。根据1993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的决议,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拟起草一部后来称之为《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的“国际私法典学会建议稿”。余老师作为最初确定的九位专家联络小组成员之一,参与该“示范法”的起草。《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自1994年初稿问世,直至2000年出版,历时7年,经过多轮修改。而其中至关重要的首次讨论,正是从余老师任法律系主任的宁波大学开始的,之后才逐渐形成了目前我们所看到的共五章166条的《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1994年该“示范法”第一稿问世后,即成为当年年会讨论的主要议题。我有幸参加了这届年会,当年余老师及其团队辛劳操持会务的情景,至今仍栩栩如生。

1997年余老师在上海财经大学执教,他再次承办了在上海和苏州召开的中国国际私法年会。在他们这一辈的国际私法学前辈,同时承办两届年会的,似乎仅余老师一人。此外,余老师还担任过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的刊物——《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的主编。因此,在中国国际私法学的发展历程中,余老师的贡献给我辈留下深刻印象。

我于1992年第一次以研究生身份参加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在珠海召开的年会,一直到2005年前后,在我的印象中,余老师似乎每一年都参加了中国国际私法的年会。每次会议期间,操着浓重湖南口音的余老师,在会议期间时而严谨认真,时而谈笑风生。所有这些过往乃至细节,依然会时常浮现在我眼前,令人感怀不已。从余老师以及他们这些前辈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赤诚的学者对中国国际私法事业的热爱与执着。

第三,余老师平易近人,关爱后辈。

余老师对国际私法同行,尤其对待年轻后辈,可谓古道热肠。在每次年会间隙,余老师都会询问我的工作状况及研究进展。至今印象尤为深刻的是,1996年6月,我陪同韩德培先生赴上海参加他的成果鉴定会时,余老师不辞辛劳,特地陪我寻找酒店,并帮我付费。记得那次余老师还热情陪韩先生和我参观了东方明珠电视塔。期间,余老师告诉我,他有一次到武汉出差拜访韩先生时,韩先生设家宴招待了他,他品尝到了韩师母亲手烹饪的佳肴。余老师重复了几遍说,韩师母的厨艺是非常精湛的。

二十余年的确如白驹过隙,但余老师为人的热情、诚恳和朴素,使那次上海之行中所经历的点点滴滴,至今仍鲜活如初。

籍以上三点,再次表达我对余老师的诚挚敬意!

正是因为有以余老师为代表的这一代国际私法人,他们以对新中国国际私法事业的满腔热忱和孜孜以求,为我国国际私法学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从余老师以及这些前辈身上,至少有以下两点需要我们继承并发扬:

第一,对中国国际私法事业的热爱。目前,我国《民法典》已经颁布并即将实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民法典的颁布,意味着还需要完成一系列与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立法工作。我以为中国国际私法典的编纂,无疑就是与民法典密切关联的重要立法工作之一。同时,作为保障对外开放秩序的基础性法律,中国国际私法法典,当然是我们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辈应在余老师他们这代人的精神鼓舞下,努力推动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继承人类现代文明成果的、富有精气神的独立国际私法法典。中国国际私法典的问世,应当成为我们这代国际私法人的共同使命与责任。

第二,余老师他们这代国际私法前辈,无疑是立德树人的榜样。余老师对待学生、对待年轻后辈的关心与爱护,值得我们教师工作者认真学习。

我们的老祖宗讲“慎终追远”,所以,对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今天组织这场对余先予教授的追思会,我也要表达由衷感谢和敬意。



斯人已逝,翰墨犹香

发言人:宋晓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非常感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邀请,能够让我有这个机会,在这庄严的场合表达我对余教授深深的哀思,以及对他崇高的敬意。我虽是余老师的晚辈,但个人和余老师还是有一些因缘的。早在九十年代我读大学的时候,在本科国际私法课上,我的国际私法老师就给我们介绍了余老师,特别提到了余老师的名字所富有的深意:“先予”,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所以我当时就在想余老师一定是一位道德非常高尚的老师。

在1998年我读研究生的时候,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正在编纂《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当时余老师是几位专家之一。专家的手稿都由我们硕士生一个字一个字地打到电脑里去,刚好余老师的那部分手稿由我负责录入电脑。我当时读了余老师的稿件,就体会到了余老师治学的严谨和思考的精微细致,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后来我参加工作,和余老师多次在国际私法的年会上相遇,余老师对我这样的年轻学者也给与了很多激励,至今让我感觉到余老师是一位非常温厚善良的长者。

我读了余老师很多书,也读了余老师很多论文,我想谈一些我个人对余老师治学成就和治学精神的一些体会。

余老师的治学范围非常广泛。虽然余老师主要以一位国际私法学家而著称,但是他在国际私法著作之外,在其它领域也有精深造诣,这些领域涵盖了法理学、家庭法、国际经济法等。他让今天许多学者都感觉汗颜,因为余老师竟然编写了那么多好教材,除了著名的国际私法教材之外,还包含了《家庭法律大全》、《国际经济法》、《涉外经济法总论》等,这些教材至今仍有很大学术价值。

相对而言,余老师的学术贡献当然在国际私法中是最大的,我认为他在国际私法中的贡献最突出表现在两点:

第一点就是余老师对国际私法指导思想的贡献。他提出中国国际私法一个总的指导思想,就是“国际交往互利说”。“国际交往互利说”认为我们中国在一定条件下应该适用外国法,和适用法院地法相比,两者地位是平等的;适用外国法是国与国相互间一个善意的表达,一个互利的行动。余老师这个思想放在今天国际单边主义盛行的时代背景下,更具有现实意义。至今我们大部分国际私法教材都称作“国际私法”,余老师的国际私法教材当时就坚持以“冲突法”名字来命名,而且他的冲突法体系和国内常见的国际私法体系存在差别,和英美冲突法体系也不一致,这反映了余老师治学上独树一帜的学术精神,非常具有启发意义。

第二点体现在余老师对区际私法研究的贡献。余老师对国际私法的研究及对国际私法的贡献是全方位的,其中有一个方面特别突出,那就是他关于区际私法的研究。余老师在我国很早就开始了区际私法的系统研究,提出了大陆、台湾、香港、澳门“两岸四地”之间的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则。在余老师的教材中,区际私法是冲突法的四大组成部分之一,也只有在余老师的教材中,区际私法才享有如此隆重的学术地位和学术篇幅,在全国所有国际私法和冲突法教材中独一无二。这对我们今天解决“两岸四地”的法律冲突,以及具体规则的设计,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余老师的治学精神,依我个人理解,也可以概括为两点:

第一点是余老师具有强烈的民族情怀和民族精神。我刚才提到,余老师提出中国国际私法的指导思想是“国际交往互利说”。我们读余老师的书和论文,可以发现余老师对此表达得尤为清晰有力。他说道:为什么我要提出“国际交往互利说”,就是因为我国国际私法是从西方引进的,西方国际私法早就有各种成熟的源远流长的学说,比如说“法则区别说”、“既得权说”、“法律关系本座说”、“政府利益分析说”等等,西方学者能够提出这些思想,我们中国也应该提出同等份量的指导思想。所以余老师就根据我们中国的现实国情,基于他自己的学术独创,提出了“国际交往互利说”,希望它和西方学说能够并驾齐驱。我很佩服余老师这种学术精神、民族精神和他的这份担当。

第二点我认为余老师治学精神中有非常鲜明的批判精神和质疑精神。早在1983年,余老师就写了一篇文章《国际私法范围问题的再探讨——兼与某某同志商榷》,今天读起来也是虎虎有生气的。这样的学术批判文章,放在今天的学术界也非常值得我们后辈学习。在这篇文章中,他非常深刻地阐明了两人之间的观点分歧。余老师反对“小国际私法”的立场,“小国际私法”认为冲突法主要就是、应该就是间接调整方法,不应该包括统一实体法,而余老师则认为国际私法应该包括统一实体法,这样才能够更好地解决中国当下的涉外法律争议的实际问题。也许两位教授都各自成理,但是余老师的学术批判精神,在如今批判不足的学术环境下,更值得我们学习。

以上就是我对余老师治学成就和治学精神的个人体会和概括。

古人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也。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能够举办一个这样的追思会,我认为是一个非常好的慎终追远的形式,也可佐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有着非常淳厚的学术风气。我想这值得其它法学院去学习,值得所有法律学者去深思。在此,我再次感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给我寄托哀思的机会,最后再让我表达对余老师深深的敬意,及对余老师夫人和家人的真挚的慰问。余老师的学术精神与我们同在,余老师的学术光辉将永远绽放。


怀念我的老师——余先予教授

发言人:单海玲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我常常庆幸自己是一个非常幸运的人! 在61年的人生中,我遇到并交往了无数位德才兼备的好老师,他们不仅是“知识种子的传播者和文明之树的培育者”,更成为我人生的良师益友!我的老师——余先予教授就是其中难以忘怀的一位,他既是我专业学习中的一盏明灯,也是我职业生涯中的指路人!

1980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迎来了复校后的第二批大学生,我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那时候的华政,百废待兴。华政的领导们为我们“招募”到了一批来自法院、研究院和其它高校具有教学经历及法律实务经验的优秀教师, 并将紧缺的办公用房腾出用作教师备课的办公室。当时我们的课堂与宿舍都挤在“东风楼”一处,教材大多也是学校赶制的复印材料。尽管如此,我们大家都十分珍惜这难得的学习机会,如饥似渴地汲取着法学知识。大学二年级的一天,余先予老师走进了我们的教室,为我们开课讲授国际私法学。

 余老师讲课时始终是面带微笑,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国际私法》是一门较为难学的特殊法律课程,其不仅理论性强且法学知识宽泛,而且还需要扎实的民事法律基础、外国法的知识,以及不同于实体法、程序法的学习思辨方式。这一切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都是不小的挑战。余老师就是以面带微笑、深入浅出的讲课方式,让我们感受到了《国际私法》的魅力,进而喜欢上了这门课程。

余老师的授课,条理清晰,极具逻辑性,尤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讲解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与规则时,他通过对影响国际私法制度、冲突规范的重要案例的详细介绍,借助规则的形成背景及适用差异性的深入分析,帮助我们加深理解了那些深奥的学说和抽象的规范,弥补了当时国内涉外民事法律的缺乏及相关司法实践的不足。余老师的讲课认真且极为专注,课堂上基本没有多余的言语,他的讲课笔记稍加整理就能成为一本体系完整、结构清晰的教科书。我非常喜欢上他的课,并着迷于他讲授的国际私法,每次听完课后脑海里总会涌现出许多的问题。对学生的提问,余老师总是耐心解答、循循善诱。一次课后去他家取资料时所见的情景让我终生难忘: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屋里,余老师正趴在一只床头柜大小的木箱子上写作。从师母那里得知,余老师的讲稿、备课、早期的著作及科研项目就都是在这只木箱子上完成的。我感慨见到的这一幕,并为余老师的敬业、努力付出所感动。我敬佩这样的老师!


大学毕业后我留校工作。在最初的五年里,我主要从事辅导员工作,并担任一些行政工作。尽管喜欢和学生们在一起的氛围,工作中也顺风顺水,但是余老师播下的《国际私法》这颗种子却一直在“折磨”着我。1986年的夏天司法部在华政举办了“国际私法师资进修班”,余老师主讲了《国际私法》。听完他的讲座,我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做一位专业老师,讲授自己喜爱的国际私法。当我30岁时,在学校的理解与支持下,我成为了国际法系国际私法课程的授课老师,由此开始了我近30年的国际私法教学及科研工作。

在国际私法的教学和科研上,我得到了余老师的鼎力相助。从参考书籍、讲稿撰写、案例收集等方面,他都给予悉心指导。除此之外,他还积极推荐我进入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打开了我的事业大门,让我结识了中国国际私法界众多的前辈及优秀的年轻学者。每次年会上,都能聆听到余老师的精彩发言与精湛的点评,并从同行学者那里不断汲取国际私法养分,自己的专业之路走得越来越扎实、越来越有信心。

成为专业老师后,时常困惑我的一个问题是 “怎样做才是一位好老师?”。我曾经和余老师聊起过这个话题。我担心自己起步晚,又缺乏研究的天赋,更不具“大师”的素质,很难在专业上有所建树。余老师听后笑着说:“讲好课、教好学生,这就是你的任务”。一句话点拨了我,让我豁然开朗。于是,我便开始沉下心来,关注教学本身,将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学人才,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在本科生国际私法的教学中,努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及运用知识的能力;二是使学生知晓国际私法学科在国内发展的现状及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关注的重要问题;三是让学生了解该学科的国际发展现状及动态。这样,当学生结束我的课程学习时,他们不仅掌握了国际私法这门学科的最新知识,培养了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还具备了更新知识、继续学习和研究的能力。每每和余老师谈起我的目标、分享我的“成绩”时,余老师总是笑着说“好”!近30年的教学生涯给了我许多快乐,尤其是当每个学期教学任务结束时,看着又有许多学生都热爱上了国际私法这门学科。我的学生毕业后,大多满满正能量,生活幸福快乐!

余老师作为中国著名的国际私法专家,和新中国的国际私法学科开拓者之一,他将毕生精力致力于法学教育事业,著作等身,影响深远。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也遇到过挫折,可他坚韧不拔,无论在哪里教学,都兢兢业业,勤奋耕耘,搭建了一个又一个的国际私法研究平台,培养出一大批优秀学子。余老师的人格魅力,以及他所传授的国际私法学科的魔力,将由我们及我们的学生们传承并发扬光大。

9月8日,教师节的前两天,余老师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听到他去世的消息,止不住的流泪和心痛!很后悔没能在他晚年多多关心他,陪伴他,愿在天堂里的余老师好好休息!有一天,我们再相逢时,我还会做余老师的学生!

深深地怀念我的老师—余先予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