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财经法律论坛第173讲成功举办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2-13浏览次数:500

     20191210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财经法律论坛第173讲于法学院116会议室举行。本次论坛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彭浩法官担任主讲人,讲座主题为建设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法律人应有的贡献--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法律要素为视角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教授担任本次论坛主持人


在讲座开始之前,法学院院长宋晓燕教授首先对彭浩法官的背景进行了简要介绍,对彭法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针对此次讲座的主题,彭法官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首先,彭法官向我们介绍了为什么要了解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并从国家竞争力层面对外投资环境国内营商环境等三个层次的面向营商环境的概念进行阐释。接着彭法官向我们介绍了营商环境的构成要素,其中影响企业投资动力的决定性因素是预期利润率。随后又讲授了关于世界银行的相关知识,世界银行的两个目标是以可持续的方式消除极端贫困和促进共享繁荣。《营商环境报告有三个特点,即完整涵盖了影响营商环境的主要环节和重要因素以法律规则作为营商环境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果相对客观,具有较强的实践参考价值。这对我们更好了解世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彭法官介绍了世行营商环境评价的大致图景在这一部分,讲述世行的指标及其方法论--以“执行合同”为例。通过执行合同的“假设案例”时间和成本等方面,使大家了解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接着又解读了“办理破产”指标,包括我国“办理破产”指标的世界排名情况“回收率”指标的构成及其计算公式等。

再次,彭法官提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即世行报告的启示及法律人的责任,不仅涉及世行《营商环境报告》的评价因素,分别有指标设置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的客观性等,而且对于如何看待我国在全球营商环境竞争中的地位,彭法官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即发展迅速,短板不少,尚有差距。其中存在行政监管司法等方面的法律协调问题对于法律人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贡献,彭法官认为我们法律人应该理论研究与实践实务相结合,发现真问题,回应真需求,强化对多学科知识的整合运用等

最后,彭法官回答了同学们的一些提问,并向我们提出了法律学习方法论上建议。宋晓燕教授对彭法官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与会师生对彭法官的敬业精神和学术造诣鼓掌致意,本次讲座在轻松愉快地氛围中圆满结束。



供稿:宋学燕

供图:宋学燕